来源:beat365 发布时间:2023-03-09 浏览次数:248
转发”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包括以下几大类: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2.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
3.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近3年内承担过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不予推荐申报。
2.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设立以下课题指南,申报者应围绕课题指南设计题目:
(1)博士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以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强省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研究;
(3)科学选拔生源的全过程招考工作研究;
(4)研究生一流课程体系构建与改革研究;
(5)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督风险防范体系研究;
(6)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项目主持人应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
3.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验,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同等条件下,往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示范课程优先推荐。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原则上从已立项的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中申报、推荐。
5.我校承办的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所属学科在省内须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邀请的省外内相关高校达到一定数量,外校学员应占学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拟邀请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有相当的影响力。学院应能提供配套经费。鼓励我校有关重点建设学科及优势学科积极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
7.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特别对于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履行必要程序,严格把关。
8.其他申报要求与申报条件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申报各类项目,并填写相关申请书(附件3)和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请于2023年3月20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09室),逾期不予受理。
请于3月16日前将材料交至张婷婷处。
上交材料为:
(1)申请书纸质版(附件3,1份原件,4份复印件);
(2)汇总表纸质版(附件4,1份原件);
(3)电子版资料(申请书、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panke@scau.edu.cn。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及校内申报情况,结合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遴选,提出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及具体经费安排,并将拟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学位点建设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资助标准暂定如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万元,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6万元(学院同时应配套经费),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万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2万元。
2.各项目申报者可参考上述资助标准进行预算,具体下达经费以评审及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下达情况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科
联系电话:85280189
邮箱:panke@scau.edu.cn
办公地址:行政楼309室(研究生院培养科)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申报认定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