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84
beat365各2017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2.延长一年毕业的研究生(其获得的荣誉一定是在正常学制内完成的)。
二、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2012年录取,2014年入学的“2+3”辅导员(学硕);2013年录取,2015年入学的“2+3”辅导员(专硕)
①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学年都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
②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荣誉。
③学位论文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2)2014级及以后年级研究生
①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②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③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④学位论文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将符合“二、评选条件”中(1)①、②;(2)①、②、③评选条件的评选结果,(《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及《2017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各1份)于5月4日上午12点(周四)前上班时间上交材料至beat365办公楼203,逾期不再接收。
2.“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由学生上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导出打印表格上交研究生院审核。
3.该通知的附件主要是近年校级奖励文件、省级表彰文件以及国家奖学金表彰名单,方便各学院审核校对。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对荣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在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时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不发放奖金)。
2.评优材料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联系人:谭晓彤
地址:beat365办公楼203
附件:
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
2.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学生在系统填写导出,纸质版),(不能直接填写此表。此表由学生在系统填写,导出后交由导师审核签名,再上交学院签署意见,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
3.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此表不能直接填写,由学院审核并在系统导出,由副书记签名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学校),(学院导出,签字,盖章,纸质版)
4.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校级评优表彰文件
(2017年“2+3”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表彰名单可以参照2016-2017学年度“2+3”辅导员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结果的公示名单)
5.2016年“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表彰名单;2017年“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名单(2017年的名单,待学校向教育厅推荐名单后将名单公布给学院)
6.2014年、2015年、2016年国家奖学金表彰名单
7.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学生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beat365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doc
附件3: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学院在系统审核后导出此表,不能直接填写此表).xls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学生在系统填写导出此表,不能直接填写此表).doc
附件7: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优秀毕业生”学生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